各院(部、中心):
根据《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16年申报指南》的通知及要求。请各部门结合学校发展、学科建设以及教师自身情况,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选派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等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参照《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三、申请方式
1.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查看《2016年申报指南》,结合专业发展和自身情况,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项目申请人应在2016年1月7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 2016年1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网系统生成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及其上传申报系统的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行政楼303),其他类别申报人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网参照《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本通知及附件材料可在ftp://202.121.127.206/人事处/朱君璇/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文件夹或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下载。
联系人:朱君璇联系电话:67791249
附件:附件.zip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