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拟提高 林兰天同志退休费计发比例的请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10浏览次数: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和市人事局、市科技干部局贯彻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1986〕93号),对有贡献的高级专家,可适当提高退休费的规定,我校拟同意提高林兰天同志退休费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林兰天,男,1957年1月出生,1973年12月参加工作,2019年1月退休;1994年6月聘副教授,2004年12月聘教授。其任高级专家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有:1.2007年10月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7;2.2009年10月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1/5;3.2012年09月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8;4.2012年09月 上海市育才奖;5.2013年10月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1/6。

根据其任高级专家期间作出的主要贡献,我校拟同意提高林兰天同志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10%。

妥否,请批示。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