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31浏览次数:8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沪工程人[2006]61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现将开展2017年教职员工考核工作,考核标准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岗位职责实施办法(试行)》(沪工程人[2010]19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职责暂行办法》(沪工程人[2017]7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李江夏建国

副组长:夏斯云 史健勇范永春姚秀平鲁嘉华王岩松

组员:王陈徐阳朱洪春柳如荣 缪行外

二、时间安排

1.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

学校和部门动员布置。

2. 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5日

(1)完成个人书面小结,网上填写考核表。

(2)被考核人员部门内部评议。

3. 2017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24日

部门网上填写书面考核意见,部门领导网上审批并提交,同时将本部门被考核人员书面材料汇总、签字后交人事处。

4. 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

人事处汇总审核各部门上报考核情况及材料。

5. 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10日

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6. 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5日

人事处根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意见,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表发给各部门。

7. 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18日

各部门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本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后汇总交人事处。

8. 2018年1月19日——2018年2月23日

(1)人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

(2)考核表归档。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