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从教满三十年教师和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11浏览次数:0

各院、部、处、室:

  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对从教满三十年教师确认的意见(修订稿)》(沪工程人【2006】74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表彰的办法》(沪工程人【2014】32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本人申请,部门初审推荐,经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讨论,现将初选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布。     人事处

  2016年7月11日
附件1:2016年度从教满三十年教师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部门姓名
1服装学院丁颖
2艺术设计学院邓开发
3基础教学学院田原
4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戎自强
5机械工程学院刘伟军
6服装学院刘国伟
7航空运输学院陆文华
8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陈宇晨
9科研处陈思浩
10基础教学学院陈晓龙
11艺术设计学院高瞩
12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程维明
13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戴国银

附件2:2016年度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部门姓名
1服装学院丁颖
2艺术设计学院邓开发
3基础教学学院田原
4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戎自强
5艺术设计学院朱翔
6机械工程学院刘伟军
7人事处孙文钧
8教务处严秀文
9党委组织部杨长青
10审计处杨桔
11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吴丽萍
12化学化工学院沈灵强
13继续教育学院张谷声
14航空运输学院陆文华
15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陈宇晨
16科研处陈思浩
17基础教学学院陈晓龙
18汽车工程学院孟征云
19党委组织部赵雷
20校长办公室顾光海
21保卫处倪智勇
2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徐卫
23工程实训中心徐炯
24财务处徐瑞
25艺术设计学院高瞩
26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程维明
27财务处解青青
28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戴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