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9浏览次数:9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文 件


沪工程人〔2015〕62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

2015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沪工程人[2006]61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现将开展2015年教职员工考核工作,考核标准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岗位职责实施办法(试行)》(沪工程人[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江  夏建国

副组长:夏斯云 裴小倩 姚秀平  史健勇 鲁嘉华

组 员:王 陈 叶 峰 林兰天 沈海庆 缪行外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3日

学校和部门动员布置。

2.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7日

⑴ 完成个人书面小结,网上填写考核表。

⑵ 被考核人员部门内部评议。

3.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4日

部门网上填写书面考核意见,部门领导网上审批并提交,同时将本部门被考核人员书面材料汇总、签字后交人事处。

4.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31日

人事处汇总审核各部门上报考核情况及材料

5.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2日

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6.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5日

人事处根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意见,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表发给各部门。

7.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4日

各部门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本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后汇总交人事处。

8.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9日

⑴ 人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

⑵ 考核表归档。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5年11月9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2015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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