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文 件
沪工程学[2008]7号
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处室:
为鼓励家庭经济暂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奋发学习,自立自强,体现公平、公开、规范化的原则,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本评定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沪工程学[2005]17号)同时废止。
为鼓励家庭经济暂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奋发学习,自立自强,体现公平、公开、规范化的原则,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本评定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沪工程学[2005]1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 高等教育 学生管理 奖学金 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08-03-15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