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共交通卡购买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8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差旅费开支规定》沪工程财〔20148号文对交通卡购买和使用做了详细规定。 2015年,审计局对我校2014年的交通卡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个别部门交通卡登记情况不够规范。目前市审计局、会计师事务所将对我校2015年账务进行新一轮审计。请各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差旅费开支规定》和审计相关要求,对2015年交通卡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如下:

1、购买和审批是否合规;

2、财政性资金购买的交通卡,年末是否有余额;

3、“公共交通卡购买使用登记簿”的登记和归档情况。

请各部门在201635日之前将自查情况填列附表并将整改情况回复财务处,学校将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同时在交通卡购买或充值报销时要求出示“公共交通卡购买使用登记簿”,登记仍不规范的,将不予报销。

联系人:李全旻

联系电话:67791442

 

财务处

201631

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