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伊雯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7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院(部、中心):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期限

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分为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等类别。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鼓励提前完成。

二、申报条件

(一)党务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建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者、统战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按照2021年度计算,即19761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良好的党务工作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二)思政教育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等两支工作队伍。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以下(即198111日之后出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5周岁以下(即198611日之后出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2年。

3.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包括宣传工作者、教师思政工作者、决策咨询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即19761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三、选题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领域中心工作,体现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立足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三)项目研究成果要体现出一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并加强成果转化。

(四)项目选题的相关材料均需如实填报,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一题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阳光计划”。

四、工作安排

)本项目为限项申报: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3类,本单位在每个类别中可至多推荐1人。

)申报者须在202238日(周二)16:00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7份双面打印以及汇总表1份(附件2送交党委宣传部(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405室),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wm@sues.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字样,过期报送不予受理。

)已经入选过“阳光计划”的,不能再次申报。


联系人:祝玥  王雁

联系电话:67874100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阳光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2021年度“阳光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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