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财务年终关账的通知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1604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年终关账工作,夯实年度决算工作基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终对账关账和2016年经费预拨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1571号文)的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年终关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2015年底结账日为1215日。请各负责人对当年预算执行项目及时梳理、早做安排,对年内要付款的项目把握好支出进度,尽快按照规定在1215日前完成支付。其中,部分项目的截止日期安排如下:

1、使用支票业务进行结算的,支票的开单截止日为20151210日。

22015年学校财政预算资金(编码开头为A1B1C1D1E12015年项目),报销截止日为20151215

3、按照市财政局清理存量资金要求,未纳入部门预算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期限为两年,因此教委拨入专款(编码开头为A2B22013年项目)应于20151228前执行完毕,逾期将由财政统筹。

4、纵向科研经费(编码开头为的E22012年以前项目)按规定也应于20151228前执行完毕。

5、根据财务相关规定,暂借款项应在年底前冲账,零余额账户发生的暂借款项必须在1215前冲账。

6、为了应对财政资金支付的高峰,保证学校财政项目报销顺畅,财务处从121起,集中全处所有人力,为财政项目提供专门服务。确保财政预算全面完成,在此期间,暂时停止横向课题的报销工作。

7、财务处将在完成财政项目报销后立即开放横向课题的报销直至20151228,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业务联系电话:67791442

 

 

 

 

                                   财务处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