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15-06-04浏览次数:696

 

各院、部、中心: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5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开展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按照《实施细则》中“申报及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的要求推荐候选人。我校限推荐1名候选人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填写《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16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勿擅改格式)。

2、部门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部门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3、《2015年度上海市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

4、学校初审通过后,入选人员请按照《实施细则》中第五章关于“评审材料”的要求,在指定网站登录申报(网址:http://www.bsef.baosteel.com/),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份(材料准备要求见附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6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3。(电子版发至shizi@sues.edu.cn

相关通知及附件可在ftp://202.121.127.206/人事处/君璇/ 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下载。

联系人:君璇   电话:67791252

附件:附件.rar

人事处

201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