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5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开展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按照《实施细则》中“申报及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的要求推荐候选人。我校限推荐1名候选人。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填写《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1式6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勿擅改格式)。
2、部门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部门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3、《2015年度上海市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
4、学校初审通过后,入选人员请按照《实施细则》中第五章关于“评审材料”的要求,在指定网站登录申报(网址:http://www.bsef.baosteel.com/),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份(材料准备要求见附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3。(电子版发至shizi@sues.edu.cn)
相关通知及附件可在ftp://202.121.127.206/人事处/
联系人:
附件.rar
人事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