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校园控制吸烟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15-05-18浏览次数:642

 

为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园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健康文明校园,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控烟工作小组

成立学校控烟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控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控烟日常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  夏斯云  史健勇

工作小组副组长:王         沈海庆       茅红柳   

 

工作小组成员:  茅华伟       徐吉平  黄文洁       

     周家  王文仙   

控烟办公室设在后勤实业发展中心三期学生宿舍13号楼1楼。

二、广泛宣传,认真执行《条例》规定

(一)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团学干部,要带头宣传动员,带头戒烟、控烟。

(二)学校文明办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宣传横幅、公告栏、网络微信等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内容,知晓烟草烟雾的危害,掌握必要的控烟知识,形成全员参与营造无烟校园的良好氛围。

(二)后勤实业发展中心门诊部要加强健康教育和控烟咨询服务,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帮助。

(三)学校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教职工中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生活方式,鼓励吸烟的教职工戒烟。

(四)学生处、团委要通过班会、团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无烟班级承诺”、“无烟寝室承诺”、“控烟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健康校园和文明校园建设。

三、制度保证,落实各项控烟措施

(一)全校师生自觉遵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园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将落实控烟工作的情况纳入部门和师生员工各类文明考核指标。

(三)校园内设有吸烟点,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吸烟点以外的区域吸烟。

监督举报电话67791330(校文明办),67791329(校控烟办)

(四)每年531日,定为控烟宣传日。

四、严格检查,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一)由文明办、工会、学生处、团委(学生会)、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分别建立控烟检查督导队,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和督导检查,对违反制度有吸烟行为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

(二)各院、部、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为控烟工作责任人,对部门控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自查。

(三)利用“工程大青年”等微信平台,开展“寻找校园不文明现象”活动,曝光不文明现象。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引用检查结果,齐抓共管,形成联动机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