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14-12-31浏览次数:1040

 

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75号)精神,上海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现已正式启动了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相关通知详见附件。

为配合本次劳模、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的评选工作,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的评选候选人/候选集体的推荐工作,请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或集体参评,具体要求如下:

11230-14日: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各部门在14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体,由校工会统一汇总上报学校;

214-16日:确定上报候选人或候选集体。学校组成评选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人员/集体进行筛选,确定上报候选人/集体后进行公示;

316-19日:组织材料。公示结束后,组织候选人/集体的先进事迹材料准备上报。

419日:上报材料。上报我校参加《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候选人或候选集体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2010-2014劳模评选相关文件.zip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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