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14]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12年以来,在本市高校及有关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我校限推荐4人,各部门限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受表彰的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三、材料要求
1、上海市2014年育才奖申报表(附件1),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双面打印,一式6份;
2、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1份(附件2)。
以上材料请于7月3日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A322,电子版请发送到gcdszk@163.com。此通知和附件可至ftp://202.121.127.206-人事处-朱君璇-2014年上海育才奖文件夹中下载。
联系人:朱君璇 联系电话:67791252
附件:附件.rar
人事处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