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为全校教职工办理《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B类)》和《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续保事项的公告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14-06-19浏览次数:776

各位老师:

校工会在学校党政的关心和支持下,突出维权职能,配套健全我校教职工的保障系统。2014年校工会为全校教职工办理的二项保障计划《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B类)》和《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续保工作已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B类)》

由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保的《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B类)》,该保障计划包括四项:1、住院补充医疗保障;2、重大疾病保障;3、女性特种重病保障;4、意外伤害、重残保障。保障期限为一年(2014326日——2015325日)。保障范围: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1504名全部参保。综合保障计划费用男性95元,女性110元,。学校行政共出资153725元,个人免交。

    二、《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
  
由平安保险公司承保的《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保障期限为一年(201461——2015531)。行政每人出资180元,个人自付80元。共1291名教职工参保。参保率86%,学校行政共出资232380元。保障内容:1、补充门诊医疗保险金:个人起付线以上(起付线为600元),账户支付和自负支付部分按70%比例赔付,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1100元。2、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医保范围(无起付线)按70%比例赔付,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2000元。

    2013年由平安保险公司承保的《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将于2014531到期。保障期限为一年(201361——2014531),本学期的来校理赔时间为:624(周二),78(周二)上午10:00—下午2:30,地点:教工之家行政楼106室,理赔款进入本人20日的工商银行卡内。本次理赔发票最晚于20141230递交。

(详情请登录工会网站http://gh.sues.edu.cn/查看)。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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