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荐机关、学院干部,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职员工和管理干部积极参与自荐或推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推荐岗位
1、档案馆馆长(正处级)1名
2、监察处副处长(副处级)1名
3、审计处副处长(副处级)1名
4、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副处级)1名
5、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人选1名
二、资格和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条件,能胜任满一届(三年)工作,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档案馆馆长人选应为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和了解档案管理或相关业务工作。现任正处级岗位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从事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了解高校档案管理、文博等相关工作。
2、监察处副处长人选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胜任纪检监察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副处级岗位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事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适当,离规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审计处副处长人选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财经类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财务或审计相关工作经历或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现任副处级岗位或在正科级岗位(或在财务、审计类中级专技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应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了解高校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
4、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应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大学生就业、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校学生工作经验,现任副处级岗位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事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三年以上)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5、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人选应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任副处级岗位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事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管理工作能力。
三、公开推荐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本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推荐由学院二级党组织或机关部门提名推荐,同时,欢迎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推荐或自荐。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推荐截止时间
组织推荐、个人推荐、本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于2014年3月14日(周五)15:00前递交党委组织部或投入党委组织部在松江校区行政楼大厅内设立的投票箱内,也可以以E-mail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党委组织部,行政楼A443、A422
联 系 人:朱洪春、谢志霞
联系电话:67791253,67791270
E-mail: zuzhi@sues.edu.c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