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为检验上海市防空防灾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发放防灾警报的可行性,增强广大市民应对突发灾害的意识,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经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批准,我市将今年9月19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范围组织防灾警报试鸣。
一、今年防灾警报试鸣安排
音响警报试鸣的具体时间是:
11时40分至11时43分试鸣防灾紧急警报、
12时00分至12时03分试鸣解除警报、
除试鸣音响警报外,同时通过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AM;648KHz、FM:105.7MHz)和手机短信发放防灾警报信息。
二、试鸣防灾警报的依据和目的
试鸣防空防灾警报,是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组织防灾警报试鸣的目的,一是检验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完好程度。二是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意识,警示大家居安思危。三是引导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灾警报信号的具体规定和知识,提高对防灾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
三、防灾警报试鸣时,居民应注意的事项
警报试鸣期间,市民听到防灾警报音响信号后,应注意听辩各种警报信号,除参加社区、学校组织的演练人员外,其他人需要采取任何行动。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的员工,要坚持正常生产秩序,落实安全措施;汽车驾驶员要集中精力,安全行驶,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在商店、影剧院、车站、码头、街头广场、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不要紧张,不要拥挤乱跑,同时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趁机扰乱治安。在家的居民要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孩子受到惊吓;特别是对家中的老弱病残要加强监护,必要时可关上门窗,确保安全。
四、如何识别防灾警报信号和防灾警报的意义
本市目前统一规定的城市人民防灾音响警报信号有防灾紧急警报信号、解除警报信号两种。
“防灾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它的特点是“短间隔”。它是平时地震、火灾、有毒气体污染等紧急状态已经或马上发生的情况下发放的警报信号,告知民众此时应立即按预案,就近紧急进入指定隐蔽或疏散地域。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它的特点是“无间隔”。它是紧急危险状态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发放的警报信号,告知民众此时应有组织、有秩序地返回家中和工作岗位。
本次是非紧急状况下的防灾警报试鸣,当居民听到防灾警报信号后,应认真听辩发放的是那种警报信号,仍维持正常行为状态。
松江区民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