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民城市·我们的上海—— 新时代新使命新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伊雯发布时间:2024-08-20浏览次数: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提出五周年,也是上海市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行动实施的首年。按照市精神文明办等5部门《关于开展“人民城市·我们的上海——新时代新使命新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红色文化,彰显城市精神品格,充分反映人民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为民惠民利民的丰硕成果,展现新时代上海城市文明新风貌和市民文明新风,以“人民城市·我们的上海——新时代新使命新故事”为主题,面向全市开展征文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征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人民城市·我们的上海——新时代新使命新故事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4926

三、征文内容

紧扣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贯彻人民城市理念,落实《上海市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行动方案》,以弘扬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炼概括的“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和“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为价值引领,全面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聚焦用好用活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资源,特别是积极弘扬红色文化,传承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向各单位征集充分展示新时代文化自信自强的上海市民新形象、城市新风貌、社会新风尚、文化新使命的真实故事。

征文内容重点包括以下方向:

1.红色文化故事

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用活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丰富红色文化资源的真实故事,包括传承家族红色血脉的故事,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担当使命乐于奉献的故事,与红色文化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物件等有关的经历和故事等。

2.海派文化故事

彰显“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和“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展现新时代上海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满家国情怀、引领风气之先、更加开放包容的海派形象的真实故事,包括中外文化友好交流的故事、精益求精开拓创新的故事、展现城市风情百姓风貌的故事等。

3.江南文化故事

按照发挥上海龙头引领作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在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要求,发扬江南文化这一长三角地区共有文化基因和精神纽带的真实故事,包括在某个具体领域引领长三角乃至全国创新发展的故事、发扬和传承江南文化传统(如非遗、戏曲、文艺等)的故事等。

四、投稿要求

(一)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826日前,组织报送第一批稿件;926日前,组织报送第二批稿件。学校将择优报送上级部门。

(二)投稿方式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组织、动员、推荐和汇总报送工作,严格把关稿件主要内容,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wm@sues.edu.cn。标题统一为“单位+我们的上海+作品名”。以上投稿作品请附: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手机)、联系地址、邮编。

(三)稿件要求

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根据需要,可附相关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2MB。其中,原创作品需根据征文内容创作。组织推荐稿件可为现有作品,需符合征文内容,投稿前需注明曾公开发表的相关信息。定向约稿作品需经约稿对象同意参与本次活动。以上作品均须无版权争议。

(四)知识产权

作者应保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在非营利的前提下,拥有对作品修改、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录制音频、影视改编、文艺创作和汇编等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结集出版、展览、活动宣传、媒体报道等用途。

五、活动宣传

主办单位通过上海广播电台、“学习强国”上台、“文明上海”和《故事会》网站等,发布活动海报和征稿启示,并对活动和部分优秀作品进行重点报道和宣传推荐。同时,各单位要用好宣传渠道,转发相关信息或组织专题宣传。

六、成果展示

主办单位以边征集、边展示、边宣传的方式,通过佳作推送、网络点赞、媒体推荐,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传播优秀作品。由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选择优秀作品制作广播节目,面向全市推送。优秀作品结集正式出版。

七、奖项设置

全市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活动组织奖若干,获奖者将颁发纪念证书。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是落实《上海市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广泛组织踊跃投稿,加强稿件审核把关,并做好择优推荐和集中报送工作。

2.确保活动效果。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按照投稿要求,按节点分批组织报送高质量的作品。

3.扩大社会影响。活动开展后,各单位充分利用自身宣传渠道,积极转发主流媒体报道和推荐的佳作,提高活动的知晓度,通过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主体的宣传平台传播优秀作品。

特此通知。

 

联系人:祝 玥   13661790810

              王 雁   13918451106

 

附件:参考范文.docx


 

                                 党委宣传部

202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