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29

各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7]83号)(见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对涉及的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统称“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并建立台账、完成整改方案。学校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联合工作小组组长:陈思浩

二、联合工作小组副组长:宋勤健鲁柏青朱小芳

三、联合工作小组成员:黄蕴顾建勤李芳陈嘉灏夏学文

四、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科研处:协调与教委科技处相关工作、上报校自查整改情况、组织抽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学校层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抽查

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完成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抽查

后勤实业中心:配合各部门完成涉及水、电、气的安全隐患整改

五、时间节点安排

1119日 ,培训动员,各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下发《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项目表初表(2017)》等3份表格及填表须知1份。(见附件2至附件5)

21110日至1121日,各部门自查、建账、整改,上交表格。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科研处(行政楼205),一份学院自留备查。电子版上传:huangyun@sues.edu.cn,邮件主题格式“2017科研实验室安全—XX部门”,文件名格式“表头—XX部门”

31121日至1124日,联合工作小组聘请第三方专业实验室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抽查。

41127日至1129日,汇总学校自查整改情况,提交市教委。

六、工作联系人及分管项目

科研处   黄蕴    手机 13817792124   总体联系、协调

保卫处   朱小芳  手机 18917255536   咨询安全生产检查事宜

资产处   李芳    手机 13564764752   咨询实验室认定事宜

后发中心 夏学文  手机18917533970    水、电、气隐患整改事宜

附件1:市教委科[2017】83号.doc附件2:表1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项目表初表(2017).docx附件3:表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docx附件4:表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实验室统计表.docx附件5:填表须知.docx  

科研处保卫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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